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13日发布《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审理意见,以强化司法审判的职能,加大对性侵女童的打击力度。
调查显示,2012年,县以上妇联受理幼女受性侵的投诉达到500多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在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女童(外来务工人员或其女儿)则是主要受害人群。据广东妇联发布的《女童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如化州市发生的此类案件被害人中,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占94%;而在深圳宝安区,被害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占88%。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秘书长陈晓霞分析,社会关系不平等、女童不被尊重与缺乏安全感是女童被伤害案件高发的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则是基本监护的缺失。
陈晓霞介绍,通过对众多案例的分析,发现受害女童很大一部分是缺乏基本监护的群体,例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智障儿童等等。基本监护的缺失为侵害人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并且事后难以被及时发现,导致重复性、长期性的侵害。
陈晓霞提出,受害女童往往来自贫困家庭,需要基本的物质和资金支持,用于身体康复、治疗和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同时,特殊权益保护层面,受害女童需要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避免遭受二次伤害等。
陈晓霞表示,媒体曝光时不注意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公安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儿童保护意识,受害人所在学校和社区带有猎奇和质疑的关注等等,都会给受害女童带来二次伤害。
对此,全国妇联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关注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有效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现象。
此外,妇联还将积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审理意见,以强化司法审判的职能,加大对性侵女童的打击力度。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