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龙湾区纪委:
将依据终审判决结果
对池秀媚高息借款行为进行处理
池秀媚放贷的密集时期是2008年至2012年,当时她正担任温州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池秀媚是否涉嫌违法,当地有关部门又会作何处理?
昨天晚上,龙湾区纪委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我区退休干部池秀媚涉及巨额借贷事件的核查情况介绍》:
去年底温州瑞安人陈飞燕向我区纪委检举池秀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后,我区非常重视,马上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介绍如下:
池秀媚,女,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温州瑞安人,2003年11月~2010年12月担任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2010年12月起改任龙湾区民政局主任科员,2012年7月退休。
根据陈飞燕反映的情况,我区纪委进行了详细核查:一是核查了池秀媚用于借贷的资金来源问题;二是核查了池秀媚有无利用职权,从借贷中谋取利益问题。
由于该案涉及的人员、部门、企业大部分非龙湾管辖,案情比较复杂,调查历时较长。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瑞安法院的审理情况,池秀媚借贷的巨额资金,由池秀媚丈夫赵金林多年经商收入和亲朋好友借款组成,目前我们认为池秀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证据不充分,同时至今也没有其他人反映池秀媚有其他违纪行为。
鉴于此借贷案件还在上诉期间,我们将继续关注案情进展,对于一审判决中提到的池秀媚高息借款行为,我们将依据终审判决结果,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