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蔡华伟
寒冷的天气挡不住温暖的怀抱。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上温馨祥和的春节,国务院部署2013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据悉,这是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第四次在春节前为全国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温暖过节”,共享和谐。为确保给困难群众的春节“红包”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地民政部门周密组织实施。许多地方提前预拨或垫支资金,圆满完成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36.2亿元,惠及8961.8万城乡困难群众。
慰问金、补贴通过银行“一卡通”和上门入户方式发放
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及时制定发放方案,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迅速组织落实。许多地方提前预拨或垫支资金,基层民政、财政部门加班加点,全员行动,通过金融系统及时发放。
与全国各地民政部门一样,湖北省对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分别按300元/人、200元/人、360元/人的标准发放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省委、省政府对城乡低保对象采取增发一个月补助金、对农村五保对象按人均不低于130元的标准、对重点优抚对象由各地自行确定标准开展节日慰问,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所有补贴、慰问资金,全部通过金融代发单位以“一卡通”的方式发放。
此外,对当地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或年老、患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332万人,由基层民政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