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犯罪”
在办理王孟元案件的过程中,据行贿人王建交代,2009年至2010年,在该高校食堂厨具采购过程中,他还曾给后勤服务公司经理赵修平行贿。
现年56岁的赵修平历任该校总务处副处长、后勤服务公司副经理、经理。在同事眼中,赵修平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多次受到学校表彰。但在掌握后勤管理事务的权力后,赵修平面对供货商、承包户一次次的请托,底线渐渐失守。
2009年12月,赵修平被该校任命为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负责餐饮服务、膳食管理、中心校区食堂地下室的商贸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赵修平逐渐开始接受请托人的行贿。
2009年年底,该校对厨具采购统一招标。山东某厨具公司负责人王建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招标中负责打分的赵修平。赵修平向对方表示,想中标需将价格放低点,不然不好帮忙。
经过赵修平的“说好话、打高分”,王建的公司顺利中标。随后,王建在赵修平办公室向其送去现金1万元表示感谢,赵修平略作推辞后收下。2010年,在赵修平的帮助下,王建再次中标。后王建又送去1万元“感谢费”。
除招投标过程受贿外,赵修平还在学校门面房对外承包及收缴房屋租金过程中,多次收受承包户贿赂。
黄伟在该高校承包超市,按合同每年需向学校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租金。但超市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所以一到交租金的时候就让黄伟颇为头疼。为了能缓交租金,黄伟在2010年送给赵修平1万元现金,让他“照顾照顾”。
赵修平客气一下就收了,并默许黄伟一直拖延房租。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对延交租金的,后勤部门应对承包户进行处罚或从承包押金中扣除。但作为后勤中心经理的赵修平,在收受黄伟贿赂后,不仅没有让下属催缴,还积极为黄伟减免租金疏通上下关系,把监管职责抛至身后。
不到3年的时间,赵修平利用手中职权,先后收受十余房屋租赁户、供应商的贿赂11.5万元,并为他们提供种种便利。
庭审时,赵修平说:“当领导后,总有人不断送礼。时间长了、次数多了,也就不觉得拿别人的钱是错事,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