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假药的鉴别能力有待提高
康晨和白云山在调研报告中都提到,公众普遍缺乏医药方面的常识也是导致制售假药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医药学专业性比较强,加之我国对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程度不够,人们在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影响下,很可能会被假药欺骗,从而延误病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样,由于缺乏医药方面的专业知识,患者在接受治疗、购买药物的过程中,也无法分辨其真伪。”康晨说。
在调阅了40余件制售假药案件的案卷后,白云山也发现,不少消费者对于虚假药品缺少辨别力,缺乏正确的安全医疗用药常识,对药品的销售管理制度缺少了解,容易盲目轻信。
“应当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对假药的鉴别能力。”白云山说,“司法机关要及时整理办案信息,汇总办案中发现的假药名称、特征等内容,提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假药名称、生产、销售厂家等防范信息,提高百姓鉴别假药的能力;同时积极向公众宣传基础医疗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正常渠道购买正规药品。”
尽管“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监管”的效果尚待观察,但海淀药监局已经编写了题为《谨防互联网销售假药》的宣传手册,提醒公众留意此类情况。
“网络违法销售药品的人员,为了达到取信患者的目的,经常编造一些‘国家级’的研究院或治疗中心的单位行骗,编造的地址也大多在北京、上海等医疗资源丰富的大城市,但大多为虚假地址,或该地址根本没有真实的单位。”宣传手册提醒道。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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