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案件为何直线上升
“查封扣押假药1042盒,移送案件50起,并及时抄备区检察院,公安部门全部受理,已拘捕涉案嫌疑人42人。”
这是中国青年报记者5月3日下午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简称“海淀药监局”)获得的该分局自今年3月1日以来办理制售假药涉刑案件的最新情况。
2010年和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捕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8件;而2012年3月1日至今,案件数已接近50件。
案件数量的直线上升,部分原因是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门槛”,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海淀区的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了“行刑衔接”(指负责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和负责刑事办案的司法机关之间的配合衔接——记者注)的渠道建设,通过建立案件线索抄备制度,使得药监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制售假药的涉刑案件中有了更加紧密的合作。
据海淀药监局稽查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3月1日起开展的打击制售假药专项执法行动中,药监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侦查人员提前对重点打击区域进行了摸排工作。
“行动中,药监执法人员深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取证,制作相关的文书,并对涉案药品进行查封扣押,同时进行假药的鉴定,涉嫌违法销售假药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予以控制,完成以上工作后当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并同时抄备检察院备案。”该负责人说。
“药监部门的提前介入,以及案件线索抄备制度和定期联系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得打击制售假药犯罪能形成合力。”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白云山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3月1日打击制售假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淀区检察院与海淀区公安局和海淀药监局之间已经召开过多次联系会议,这有利于建立有效的两法衔接会商机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所谓两法衔接,即行政法和刑法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上的衔接。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康晨告诉记者,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实践中的运作还不够顺畅。
“在办理制售假药的案件中,还存在移送、立案不及时,取证不到位,甚至互相推诿的现象,造成了药监部门重处罚、轻处理,公安机关不愿主动参与,检察机关想介入没有线索来源的局面,导致对一些制售假药的行为不断进行行政处罚,却始终无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康晨说,“由于缺乏足够的威慑力,使得一些犯罪嫌疑人有恃无恐。”
他建议,应当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大对制售假药者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