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报人大审议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
水量26立方米
价格1.98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
3.46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
20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收
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每户每月用水量
26立方米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
27立方米以上至34立方米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
34立方米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
听证方案一:
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率6%
第一阶梯水价为2.02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2.57元/立方米
上报方案:
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5.2%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1.98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2.53元/立方米
听证方案二:
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率4%
第一阶梯水价为1.92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2.45元/立方米
广州水价调整方案有了明确信息:市政府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显示,调整方案对水价听证会2个方案采取折中处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为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0元/立方米。
广州市物价局此前召开的水价听证会提供了两个方案: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2.02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57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2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45元/立方米。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昨天在报告中介绍说,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及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按照综合水价增幅不超过50%、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不超过2元修改标准,采取了折中的方式确定完善修改方案。
新方案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用水量相应提高。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第一级水量级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当某一抄表周期居民生活用水量超过26立方米但未达到27立方米时,按26立方米计算;26立方米至27立方米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广州现行水价2006年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1.32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61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83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2.7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3.38元/立方米。
按照最终修改方案,市民最关心的基本水价也就是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8元/立方米,比现行1.32元/立方米提价0.66元,涨幅正好达到50%。
此外,新方案还要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应装表计量,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
自来水公司年增收7.55亿
罗家祥表示,按新方案,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为5.2%,综合水价为2.53元/立方米,年销售收入将从18.05亿元提高到25.6亿元,增加7.55亿元。
自来水公司新增收入如何安排?罗家祥说,水价调整后的新增收入将主要用于几个方面:一是为市民提供供水服务,进一步加大保障城市供水配套设施投入,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弥补上次调价后增加的水资源费、动力、原材料成本等;三是弥补饮水工程、水厂改造等形成的新增资产所增加的折旧成本及利息;四是弥补历年亏损共10.7亿元;五是继续实行一户一表改造;六是投入扩大再生产。
困难家庭享优惠
罗家祥说,要提高水费的征收率,未经市政府同意,各部门不得随意减免水费。
但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用水不受影响。新方案规定,对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第一阶梯计收水费。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