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消协作原告提起公益诉讼 打赢"3元钱"官司

2012-03-16 14:15:3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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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到饭店吃饭,是否为不要一次性消毒餐具却又没得选择而烦恼?而又有几个消费者为了一元钱的餐具收费而状告饭店呢?昨天,无锡市消协就作为原告将无锡一家火锅店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强制消费的一次性餐具费用3元,并要求商家停止这种强制消费行为。昨天崇安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民事调解。据悉,无锡消协作为原告,状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在全国还是首例。

消协3调查员在火锅店 每人被收1元餐具费

谈到这个案件的诉由,原告无锡消协的委托代理律师虞仕俊告诉记者,近年来无锡市消协接到了很多消费者关于餐饮企业强制消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投诉,而经过市场走访调查发现,一次性餐具的强制消费在无锡大多数餐饮企业都普遍存在。“虽然消费者投诉较多,现象普遍,但从来没有一个消费者为几块钱的强制消费而状告商家,这也让很多餐饮企业对自己这种违法的强制消费行为有恃无恐。”

前不久,无锡消费者协会专门为此进行了调查,并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到无锡市区一家名为渝味火锅的餐饮店进行了消费。结果,3位调查者均被收取了每人一元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而且饭店的服务人员也没有对是否收取给予提前告知,更没有在调查者拒绝使用强制收费餐具之后,提供其他免费的餐具使用。

“根据《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该餐饮店并没有告知,以至于消费者误以为提供的一次性餐具是免费的,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虞仕俊向记者解释。

此外,消协作为原告,还起诉了该火锅店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虞仕俊告诉记者,被告向前来消费的就餐者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在消费者要求改用其他餐具时,饭店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其他餐具,并擅自为消费者打开了一次性消毒餐具。“这也违法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根据《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被消协起诉到法院 餐饮店老板直喊“意外”

对此,独自代表企业来应诉调解的火锅店投资人李丰成既感到很无奈,也觉得“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一次性餐具的收费会带来麻烦,“但无锡消费者协会作为原告来起诉我,我多少还是有些意外。”而李丰成更多地觉得这起诉讼的背后是一种无奈。

“大家都知道,现在餐饮行业并不是我一家饭店在使用一次性收费餐具,也不是我一家饭店会遇到这样的纠纷。作为被告,我无奈的不是为何是我们饭店站到了被告席上,而是大多数餐饮企业已经离不开一次性消毒收费餐具了,在其背后是餐饮企业的招工难和高成本的困境。”李丰成告诉记者,现在餐饮企业招工很难,招到一个洗碗工更是很难。此外,现在饭店的洗碗工的支付成本也很高,他2004年刚开火锅店的时候,一个洗碗工的普通工资才400多元,而现在至少要1600元保底。“我之前算过一笔账,像我们这样的火锅店,至少需要4个洗碗工,而如果使用了一次性餐具,那么就可以减少2个人工,这意味着一个月至少可以少支付3000多元的人员工资,也避免了招工难的问题。”

法庭调解维权成功 法院计划发出司法建议书

记者了解到,像李丰成这样的2家连锁火锅店,一天至少需要使用1000个以上的一次性消毒餐具,每客收费一元,那么一天至少收费是一千元,而根据他自己提供的购买此类餐具的费用为六角钱的话,每天可盈余400多元,一个月下来就高达上万元,远远高出招聘4个洗碗工所支付的工资等成本。

在最终的调解后,被告接受了原告的诉求,答应今后要求员工务必在点餐时询问顾客是否使用一次性碗筷,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并为就餐者提供免费的餐具。

昨天,审理此案的无锡崇安法院法官吴伟告诉记者,接到这样的诉讼他还是第一次,消费者协会作为原告,状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在全国也是第一次。他们计划近日将向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规范餐具等一次性物品服务。而据他们了解,不少城市已经叫停一次性消毒餐具强制收费,也希望无锡工商部门能出台相应通告,避免相关纠纷。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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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许银娟  标签: 原告 消协 公益诉讼 消毒餐具 餐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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