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全民追逃:藏了这么多年,还是被抓住了

2011-12-22 09:21:3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群众举报线索3万多条

7月5日,潜逃5年的江苏海安人付某忽然在微博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和照片。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在逃人员通缉令。随着网友的N次转发、评论,通缉令传向全国。

付某不敢再抬头看身边人的脸,因为微博上的每一次转发,都有可能让他的“老底”曝光。最终,他选择了回乡自首。

5月26日,“清网行动”开展当天,公安部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与信箱,随后,又在公安部官方网站开设“在逃人员线索举报信箱”,并承诺“高度重视举报工作”。

全国各地对举报途径的拓展和保密制度的严格执行,让举报人担心的“打击报复”成本降到最低,更多的人勇敢地向警方提供了线索。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清网行动”中,仅群众举报的线索就已达3万多条,警方据此抓获在逃人员1.9万人。

2011年5月,杀人后潜逃13年的吴某公然在黑龙江省的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上“载歌载舞”,结果没能逃脱群众的“火眼金睛”。

今年10月,熊某成为河南省内乡县第47个因举报在逃人员线索而获奖的居民。电视上反复播放的追逃信息让他发现,“这照片挺像跟我一块儿打工的一个人。”

更多的时候,群众的参与不止于举报。警民合力抓逃的场面,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

贵州省关岭县民警在抓获一名杀人在逃人员过程中,甚至得到百余名群众的一路相助,至今仍令他们感动不已。

“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前所未有。”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认为,“这是清网行动成功推进的重要保障。”

“你认或不认,事实就在那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想或不想,亲人就在那里,望穿秋水,只盼君归……你愿或不愿,中秋就要到了,人月能否两团圆?”2011年7月8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上的一声呼吁,转发数以万计。

上海市徐汇区交警支队团总支微博挂出“淘宝体”通缉令:“在徐汇自首,还可免费获赠夏季冰饮、清真伙食、编号制服……亲,告别日日逃、分分慌、秒秒惊的痛苦吧,赶紧预订哦!”在被网友戏称为“警察卖萌”后,这条通缉令在各大网站和微博里被疯狂转发。

如此广泛的影响力和迅猛的传播速度,带来的不只是温情,更是威慑。今年中秋节期间,全国有2900名网上在逃人员向警方自首。

编辑: yushunan  标签: 小陆 抓获 网络时代 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精彩热图

19世纪流行遗体艺术照

另类盘点2011:"穿越"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