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涉案人员在庭审后乘车返回看守所。CFP供图
12月20日,王珀受审后被法警带出法庭。CFP供图
12月20日,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前副总经理尤可为出庭。CFP供图
12月20日,媒体记者在法院外采访青岛海利丰球员代理律师。CFP供图
在率先出庭受审的张建强离开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16个小时之后,今早8时开进法院的一辆大客车再次成为在寒风中等待的百余位记者的焦点。透过车窗可以看到,总共20名被告人均在法警的看守下靠窗而坐,表情木然地看着窗外。当初在中超、中甲联赛中风光无限的几名俱乐部老板王珀、杜允琪、许宏涛如今要等待法律的审判;而那些曾经风光一时的涉案球员,已不再能像身处绿茵场一样淡定从容了。
渐渐拉开的庭审大幕,让媒体和公众看到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发展中曾经不那么光彩的一个个片段。这次对相关涉案人员的集中审理,或许将成为一堂启蒙课——体育并非法外之域。
足管中心官员首次坐上被告席
12月19日,足管中心女子部原主任张建强被控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并没有当庭宣判,控辩双方对张建强涉案的罪名认定上也还存在一定分歧。但在很多法律专家眼里,作为足管中心公职人员,张建强出现在被告席上所带来的震撼意义远远大于“受贿273万元”的相关案情本身。有学者指出,这是我国刑事审判中,首次出现足管中心官员坐上被告席的情况。
因此,法院依法对张建强等涉案官员、裁判和俱乐部人员的裁判,极有可能让中国体育借足坛反腐打开司法通道。
曾经依附于张建强的众多“黑哨”如今正在丹东受审,而涉案的那些对“黑哨”“又爱又恨”的俱乐部老板、球员也从今天开始陆续进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已是中国足球史上司法介入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审判——如果8年前国际级足球裁判龚建平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可以算作司法介入中国足球取得“初步胜利”的话。事实上,正是龚建平一案在审讯初始阶段的草率,使得中国足球的“假赌黑贪”愈发泛滥——贪官与“黑哨”借龚建平独自获罪而一起脱身。2004年龚建平病逝后,其家属在追悼会上含泪喊出“我会为你报仇”。那之后,中国足球的恶劣环境也没有丝毫好转,“黑哨”、“红哨”、“金哨”们在绿茵场上的表演更加肆无忌惮。
和具有浓厚“官办足球”色彩的中国足球相比,一些欧洲足球强国在遇到本国足球的“假赌黑”现象时操作相当简单——诸多欧洲国家足球彻底职业化,政府体育部门并不负责足球具体事务,因此,当案件审理超出体育法庭仲裁能力的时候,当地警方和检察院拥有足够力量对嫌疑人“法办”。
意大利那不勒斯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电话门”中的16人有罪,尽管意大利足协前副主席马奇尼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但当地舆论焦点完全集中在尤文图斯俱乐部前总经理莫吉、拉齐奥俱乐部主席洛蒂托和佛罗伦萨俱乐部主席德拉瓦莱兄弟身上。其中,莫吉五年零四个月的有期徒刑足以表明意大利法律中对“阴谋破坏体育公正”这一罪名的规定并非一纸空文。
职业化发展期待“还政于球”
长期以来,“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合二为一,俨然已是“独立王国”。由此可见,中国足球所谓的“职业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体育行为。一个以“缺乏证据”为由,长期躲避司法监管、盛行“行规大于一切”的联赛,又如何能称得起职业二字?
即便在众多被告人已经承认当年联赛中数场假球的今天,中国足协对于如何查办涉假俱乐部仍然没有给出清晰的回复,这和近邻韩国足坛打假相比,力度明显要小了许多。
今年5月,韩国K联赛球员贿赂他人参与假球,以便在购买足球彩票时赚取巨额利润。此事引发韩国警方的大规模行动,1个月后,韩国检方向媒体公布了调查结果;4个月后,韩国法院对60名涉案球员、中间人进行审判,其中37人获罪。随后,两名获罪的K联赛球员以及一名K联赛教练自杀“谢罪”。
彼时,关心中国足球的一些人正为足管中心几名落马高官终将受审而欢欣鼓舞。但是,漏网者是否还大有人在,似乎无人能够给出确切答案。中国足球如此“职业化”,断然不是1992年“红山口”明确中国足球踏上职业化改革道路的初衷。
时至今日,中国足球体制改革中最难克服的“管办分离”再次成为热门词语。如今,司法部门对中国足球“假赌黑贪”的清理,让国家体育总局终于意识到“伪职业化”所潜藏的巨大危害。
今年4月,浙江省体育局原局长陈培德在评论中国足坛反黑事件时,曾公开了他给一位高层的建言信。信中专门提到,“从国家体委机关分离出来的20多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相关体育协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办、管、监三位一体,政、事、企、群四合一的体制是足球及所有运动项目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按中央三令五申的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进行改革。”
这封建言信被公开后,得到了足球圈内外很多人的呼应。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首都体育学院副教授韩勇认为,在中国,足球、篮球等很多体育项目的管理者长期以来是“官、民、商”三位一体的,“多块牌子、一班人马,各种角色游离变换,身份难以清晰界定”。
在北京祥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军看来,“还政于球”是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真正解决之道。“要把足球还给真正爱足球、懂足球的人来经营管理。”他说。
法律规则为体育行规刮骨疗毒
赵建军认为,中国的体育活动一直游离在法律之外,“认为体育圈自己的事就得自己来,比较强调体育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在体育圈里,有自己的江湖。
此前媒体公布的南勇、杨一民、陆俊等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接受采访时的叙述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这一江湖的存在——在接受了某些俱乐部的请托后,足管中心分管裁判的官员利用老乡、校友、熟人的交情与当值主裁判打个招呼,后者便心领神会,事后再将俱乐部送来的财物瓜分。
“在体育比赛这个圈子里,很多场次的比赛是相对公平的,但到一些关键场次,人情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马法超说,“有时就会请人‘帮一下’,采取‘花钱买公平’等非法手段。”
他告诉记者,“官员在吩咐裁判时,不会说‘关照’、‘照顾’这样的话,而是有自己的一套话语体系。比如要偏向主队,就会说‘要维护稳定’;如果要偏向客队,就会说‘要公正执法’。”
尽管在有些场次的执法中,从场面上看,裁判的吹罚尺度并没有特别反常的地方,但一些业务能力突出的裁判就是在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外衣下,暗中改变了比赛的走向。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田思源看来,体育圈的江湖气本身并不是特别大的问题,但如果这些江湖行规逾越了法律规则的界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坐视不管了。
“从足坛扫黑等现象来看,要在体育圈子里完全实行江湖行规的自治是不太现实的。”田思源说,“因此,我们需要借助现有的法律制度来解决在体育领域里发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田思源认为,此次中国足坛扫黑的一系列行动,正是用法律规则为体育江湖行规刮骨疗毒的一个具体体现。他表示,希望通过相关的判例、司法解释,推动法律规则在体育江湖中的适用。
行业自律和司法介入同样重要
在韩勇看来,要想全靠法律规则来解决体育圈里的纠纷和争议并不现实。
“外在力量终究只是一时之计。”韩勇说,“体育领域内的问题不能完全交给司法。体育界是有自治传统的,一个行业自我纠错能力的强弱,决定了该行业发展的前途。”
她告诉记者,在早期,体育和司法像是两条平行线,两者互不干预。体育自治的情况非常典型。而随着全球职业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的不断发展,司法和体育开始交叉。
“司法介入体育领域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对运动员、裁判员、观众等体育活动权利人的保护;二是对体育活动中不当行为的规制。”韩勇说。
但她也表示,就第二种情形来说,尤其是在反贪腐的时候,由于司法机关已经被其他领域的贪腐行为缠身,且体育活动有着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司法机关没有太大的动力去插手体育领域”。
“这种情况下,就要更强调体育行业内部的自律。”韩勇说,“就目前的中国体育来说,司法介入跟行业自律一样重要,同时,法制的完善和道德的自我生长也是一样重要的。”
今天庭审之后,被告人尤可为的辩护律师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同样提到,司法介入和体育界的自我净化缺一不可。
“从我的当事人和其他几名被告的情况来看,打假球、花钱买球,很多人在做这些事的时候,认为是潜规则,不认为是犯罪,别人做了我也做,不然就吃亏,可以说是没有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这位律师说,“我今天为被告人辩护,也是希望这次庭审的目的不单单是对某个人进行惩戒,而是希望达到教育的目的,促进中国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提升。”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 来扬 郭剑 实习生 郝帅)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