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这是1月5日拍摄的“1·04”持枪杀人案第一案发现场。新华社记者 朱峥 摄
1月4日,民警奋力擒住犯罪分子。当日11时20分许,山东省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新华社发
1月4日,山东省泰安市发生一起罕见的持枪杀人案件,截至6日上午,已造成2位民警和1位协警不幸殉职,另有6位民警和群众受伤。
案件是怎么发生的?有关方面的处置是否及时?伤者的病情现况如何?犯罪嫌疑人为何如此丧心病狂?新华社记者赶赴泰安事发现场进行了调查。
持枪歹徒穷凶极恶 英勇民警舍身抓捕
行走在泰安城内,气氛有些凝重。许多出租车和私家车上系着黄丝带,表达着对逝者的哀思。
5日上午,记者来到泰安市军分区第一干休所一栋二层楼的小院,这里是枪击案发生的第一现场。记者看到,一楼入户绿色的栅栏式防盗门半开着,地面上留有一摊血迹。几名公安刑侦人员正在现场拍照、取证,周围区域已经被警方封锁,小院铁门左侧地面上也留有一大摊血迹。犯罪嫌疑人就是在这里持枪行凶后出逃的。
据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志刚介绍,此次案件事发突然。2010年12月29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发生一起杀人案件。接到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的协查通报后,2011年1月4日11时20分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和岱宗坊派出所的3名民警和1名协勤到案件重大嫌疑人的弟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在民警亮明身份准备入户时,突然遭到室内两名犯罪嫌疑人隔着栅栏式防盗门开枪射击,4人当场被打伤,两名犯罪嫌疑人抢劫一辆过往汽车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