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房地产蓝皮书”建议,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并寄望其实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达到“削贫富差距之峰”的效果。一直以来支持政府开征房产税的曹建海,仍坚信征收房产税对于调节房价的积极意义。但他强调,从沪渝两地的失败作法分析,未来试点应调整征收对象,重点针对多套房和存量市场。
“目前来看,沪渝两地的试点政策都不可取,未来政策应着重对多套房实行差额累进征收,并特别针对存量市场制定政策,还要通过全国联网的方式打通地域界限,真正实现打击炒房的目的。” 曹建海表示。
但也有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房产税在全国“遍地开花”。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不仅重庆、上海仍需继续积累经验,还需要第二批、第三批城市参与试点,以摸索出合适的机制、体制,不宜在全国盲目过快开征。
“现在政府还是没有搞清楚征收房产税目的何在。”易宪容向记者表示,与日本10%、香港地区高达17%的房产税税率相比,重庆、上海所制定的1%左右的税率过低,无法起到抑制炒房的目的。他建议,要对中国住房税收政策进行重大的制度改革,从住房流转、所得、保有、遗产等每一个环节来严厉打击住房的投机炒作,来保证居民基本的居住权利。
胡志刚则认为,与其在房产税上纠结,不如用其他方式制约房价的增长过快,如在金融贷款上加大力度,对于房屋尤其是高档房契税加大征收幅度等。
作为政策制定者,重庆官方目前显然比较满足开征房产税取得的成效。刘伟表示,试点启动以来,重庆部分开发商已经开始调整户型结构,减少高档房的比重和大户型供给,应税高档房减少客观上会导致房产税减收,但也相应增加了中端房供给,这正体现出房产税政策实施的初衷。
来源:人民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