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 2010年全国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为2.9万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5.4%。如此局面,寄望通过房产税来压抑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显然难以奏效。
“即使每套房都按照1.5%的税率进行征收,也只能有7000亿,跟政府出让土地所得的近3万亿无法相提并论。”曹建海说。
而现实情况却是,上海将税率暂定为0.6%,重庆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仅为0.5%。再加上名目繁多的减免措施,房产税成为地方重要税源恐成妄想。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撰文分析,虽然房产税多收了一些钱,但是房价下跌会使营业税减少、所得税减少、契税减少、土地增值税减少,如果从地方收入的角度算总账,可以肯定地方政府的总收入反而会减少,出台房产税为地方政府提供新税源的愿望一定会落空。
许善达还认为,向高档住宅开征房产税的做法与地方政府吸引高端人才战略相左,“对于富裕地区的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吸引人才的目的,一定会像返还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一样返还高额的房产税”。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开征房产税会对本地的炒房市场构成沉重打击,最终严重影响作为政府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土地出让收入,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曹建海建议,应在房产税推出之后逐步取消土地出让制度,推动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直接交易,政府退为规则制定者、市场监督者和城市规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