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交管在高速公路拖违章车辆禁止收费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日介绍,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
拖违章车禁指定社会机构
近年来,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主体不明确,救援服务与收费行为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规指定社会机构实施救援并收取高额费用,加重了车主负担,社会反映强烈。
为此,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考虑到高速公路封闭运行等特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
《通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
救援服务纳入应急体系
《通知》还要求健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体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纳入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在高速公路沿线统一布局施救站点,根据需要配置救援车辆和设备,并以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为依托,按照“快速准确、合理高效、信息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指挥和调度系统,提高车辆救援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