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访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成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生力军
中央把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信访工作发挥着积极发扬民主、了解社情民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
进入新世纪,信访工作写下新的亮丽之笔。
——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目前,全国上下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事要解决”。
——信访部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的职能部门,一手抓信访事项的受理和督查督办,着力推动解决问题;一手抓协调指导,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整体工作实现了由对来信来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向综合分析并提出决策建议转移,由对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向督导检查并推动问题解决转移,由被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向预测防范并及时指导化解转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法规制度是开展信访工作的重要保障,以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05年1月,国务院修订并颁布新的《信访条例》,新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借鉴国内外最新成果和有益做法。
——2007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在更高层面上对信访工作的全面指导。
——2008年7月,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6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一次就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作出专门规定。
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普遍实行首办责任制,推动问题解决的力度。
2004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加大“事要解决”的力度,其中,集中处理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近500万件。
从2005年开始,国家信访局连续4年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筛选出近5万件重要信访事项进行交办督办,办结率达90%以上。
2008年下半年,全国组织开展了县委书记大接访、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87.9万批次、387.4万人次,解决信访问题53.7万件。
2004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着力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共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6万余件。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化解重信重访事项15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