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少时盼望着走出农村,到现在担任村支书、天天思考着怎样让乡亲们过上更加富有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站在村头的田埂上,胡云彩感慨万千。
胡云彩是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兵坑村的村支书,1956年出生的他告诉记者,农民的生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
吃饭问题曾困扰中国
“小时候,村里没有公路,不产粮食,家家户户都为填饱肚子犯愁。”胡云彩说。
建国之初,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四面环山的兵坑村被确定为经济作物种植区,主要种植茶叶,粮食则靠国家供给。因此,兵坑村村民每个月要挑着担子,走十几公里的山路把国家划拨的粮食运回村里。
当时,胡云彩家兄弟姐妹6人,一天吃两顿饭,主要是南瓜、黄瓜、玉米和高粱,很少吃上大米,菜基本是用水煮,因为没有油来炒。胡云彩家不是最穷的。很多村民到了冬天还穿着大裤衩,“不要说棉裤,能有一条单裤就是条件很好的了。”胡云彩说。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吃饭问题就困扰着整个中国。
1949年8月,时任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中说,在1949年之前,没有一个政府使中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得到解决。就是这年,中国全国粮食总产量为1.13亿吨,人均仅为209公斤。
“这209公斤是包含原粮的数字,1斤稻谷只能出7两大米。当时的情况是,有钱人多吃一口,很多穷人就得挨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告诉记者。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进行。经过两年时间,除新疆、西藏和台湾外,全国其他地方都完成了土改,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
据陈锡文介绍,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全国4.6亿农民共免除了3000多万吨粮食的地租,彻底铲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以后的一系列建设奠定了基础。
在当时,很多农民家庭非常贫困,尽管分到了土地,却因为缺少农具难以进行生产。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将刚分到的土地又卖出去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种各样的农业生产合作开始出现,从互助组到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农民生产、劳动、分配的集中化程度不断提高。
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这样的合作生产方式符合实际情况,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偏差,渐渐地,很多农民觉得,自己的劳动与所得不相符,积极性有所挫伤。
三年自然灾害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解决吃饭问题的难度。
“一方面是农民的实践,另一方面是党和政府的经验总结。”陈锡文说,从1962年开始,党和政府就对农业生产制度进行了调整,避免了对农民利益的进一步损伤。
在农村,对生产经营方式的探索由农民默默进行着。到1978年,这种探索进入了高潮。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秘密签下“生死契约”,对土地进行大包干生产。
在1978年,类似小岗村的改革在安徽、四川、贵州等地都出现了。农民自发的改革很快得到中央的肯定。以“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为特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1983年初推广到了全国,并在15年之后升华为家庭承包经营制。
与生产的变化一致,1980年以后,胡云彩所在的兵坑村村民,生活也逐渐有了起色。“这个时候国家政策允许搞点自留地,村民们能自己种点粮食,吃饭开始不愁了。”胡云彩说。
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惊人的变化。198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一举突破8000亿斤,让全世界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年,中国的粮食居然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
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04公斤,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比1949年增加了195公斤,增长近1倍。经过60年的发展,中国粮食总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不仅基本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保证了国内粮食安全,而且还为促进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