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省政府在沈阳市召开全省深化医改、推动基层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总结2012年以来全省医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部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传达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副省长滕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使广大农民人人都能享受到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推动把医改办成人民满意工程取得新成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收入占每个机构药品总收入的80%以上,所有药品都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都要网上采购;要采取新建、参股等多种方式,确保在2013年6月底前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并相应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全新运行机制;要加快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每个政府办卫生院都要承担起对村卫生室配送基本药物和统一管理的责任,确保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要建立起对村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市、县政府要实施对村医的财政专项定额补助,确保村医的合理收入不降低,实现村卫生室持续、平稳、有效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会议对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市要尽快组建起由发展改革、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保监、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大病保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省、市医改办要做好牵头抓总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我省大病保险政策于2013年一季度在试点市开始实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