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理赔遭遇几道坎
但事实上,考虑到有所谓“受害人”其实是犯罪分子同伙,合伙诈骗银行,这类“盗刷”事件很难界定责任。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黄震表示,“在这方面,银行自身举证难度较大,只有在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后才能知道具体责任如何认定。”
黄震表示:“目前银行卡盗刷问题涉及到两层法律关系。一个是持卡人和银行的合同关系,另一个是信用卡犯罪问题。银行负责向持卡者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提示,但是刷卡操作是否系本人行为还需要公安部门的核查。”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这种情况很复杂,因为牵扯到不止一个国家,各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有不同的,所以其实很难处理。”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戴兵解释,在用卡当中,具体每一笔持卡人的损失,要看具体的情况。因为按照法律的主张,是谁过失谁承担责任。作为持卡人来讲,一旦发现自己的卡片被盗刷,第一时间要跟发卡行打电话,说卡片被盗刷了,要求银行止付,止付之后的损失是由发卡行来承担的,止付之前,很多银行都推出了持卡保障。比如像光大银行就推出了48条持卡保障,从你卡片被盗刷,银行受理了你的止付申请这一刻,往前推算48小时,这部分的损失签名交易,有一定的金额限制,银行给支付。
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时,会遇到这样一条条款,“信用卡挂失前××小时,失卡全保障”,即持卡人在遗失信用卡后,若在第一时间向银行申请挂失,则挂失前一定时间内因被人盗刷而造成的损失可由银行部分或全额赔付。据了解,这种保障方式主要针对的是没有设置交易密码、仅凭签名支付的信用卡,如果信用卡交易时使用了密码,即使最后被证实盗刷,持卡人也无法获得“失卡保障”理赔。
据了解,签名卡的“失卡保护”也并非是万灵药。因为“失卡保护”一般只保护在针对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限额内发生的盗刷,才能进行赔偿。银行一般只能让持卡人免去挂失前48小时内的被盗用损失。在赔付金额上,各家银行普通卡保障额多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绝大多数银行只针对POS机刷卡消费赔偿,而通过网络、电话和ATM机发生的盗刷则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黄震建议,持卡人在使用时应该做好信用卡信息的保密工作。出境旅游时,尤其是此类案件多发地区,应该到规范的消费场所刷卡。信用卡在互联网上遭到盗刷,应该由公安部门根据网站信息进行取证侦查,提供证明。
“可向信用卡中心提供境外大额刷卡号的信用卡片,并提供护照等未出入境证明资料。”一位银行人士建议。
另外,近年来还有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银行卡盗刷险”,对信用卡“盗刷”提供保险业务。不过这些保险都有诸多限制,为不为自己的银行卡投一份保,还需要消费者自己多加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