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未来5—10年,确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大战略,明确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大目标,关系到经济社会转型与改革的全局,对于协调重大利益关系、形成广泛的改革共识、提振社会对改革的信心,意义重大。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应当是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
自2010年以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就如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破题收入分配改革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多次召开相关的国际研讨会集思广益,对该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课题组调查研究的结论是,我国正处于由中等收入阶段迈向高收入阶段的关键时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个大战略。如果能够以民富优先破题收入分配改革,有望到2020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使其占总人口的比重不低于40%,从而奠定橄榄型社会的基础。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
调研结果表明,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大致为23%—25%,规模约为3亿人。我国经济结构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但社会结构指标还仍处在工业化初期水平,滞后于经济结构大约15年左右。
⒈从国内收入结构看,5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平均水平
以2012年第一季度为例,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6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9.8%,其中中位数为5658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560元,实际增长12.7%,其中中位数1872元。城乡居民收入的中位数远远低于平均数,5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低于平均数。低收入者比重偏大。
⒉与目前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严重落后
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大都在70%以上,远高于我国。例如,美国人均年收入从3万美元到100万美元的群体都是“中产阶级”,占全社会人口的90%。
⒊与发达国家同等发展水平时期比较,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也严重偏低
2011年,我国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从该水平的国际比较来看: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初,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时,中产家庭比重达到60%以上;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有90%的日本人自认是中间阶层,60%自认处于“正中间”;韩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中产的比重合计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