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转让的难题在于信用体系
无论是过世继承还是离婚过户,终究是特定条件下的情况。实际上,目前淘宝现有规则之下,店铺是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的。淘宝网规定,店主在淘宝网规则范围内对外经营,需同时承担法律义务和淘宝网确定的合同义务。淘宝网工作人员表示,店铺之所以不能转让,是因为淘宝网制定的信用度、好评率是网店长期经营积累起来的。淘宝网店只能由实名认证的店主经营,是为了保障网店信誉不受影响。
基于《淘宝服务协议》,淘宝平台和店主之间形成了一个互相负有权利义务的双务合同,而网店本质上是淘宝平台依照合同规定提供给卖家的技术服务,具体而言,卖家有权享受平台的技术服务,同时,卖家须接受平台规则的管理,按照平台要求使用网店服务。《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张延来表示,卖家可以将其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前提是淘宝平台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同意。目前,包括淘宝在内的大部分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用户协议中均约定了限制转让条款,也正是基于上述规定。
从网购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其购买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店铺信誉而进行的。但如果这种信誉无法确定地指向某一固定的店主,消费者会对此失去信任感和忠诚度。“现实中的情况更为复杂,例如也不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购买网店借壳实施网络欺诈等行为。”张延来认为,信用和支付恰恰是电子商务的两大基石,因此,淘宝平台在店铺转让方面持审慎态度是必要的,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淘宝试行过世继承和离婚过户是因为一些店铺有这种需求。“淘宝可以控制风险,走得更激进一点,事实上店铺转让和传承的需求会越来越旺盛。”易观国际首席分析师李智认为。
张延来告诉记者,在目前平台不支持转让的情况下,已经有为数不少的第三方中介和平台开始促成网店的自由转让,只是这种转让只能转让网店的管理权限,网店的经营主体无法变更。他认为,不远的将来,网店的合伙经营、转让、质押甚至是跨平台流转以及线上线下店铺置换等,都是有可能实现并且得到交易平台认可的,而平台认可之下的合法转让,也必将使得网店的售价更接近其真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