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楼市政策"微调"增多的背后
补贴首次置业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让首套房贷利率回归基点……近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楼市政策“微调”增多,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叫停”的也时有出现,引起公众热议。
如何看待近期楼市调控的局部“小动作”?如何在调控中避免误伤“刚性需求”?“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
局部“小动作”增多彰显楼市“微调”?
春节前后,多地不少银行已对购买首套房的客户执行基准利率。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多数银行仍执行首套住房利率上浮10%的标准,但“回归正常水平几成共识”。央行近日宣布,2012年将首次置业家庭信贷需求列入重点关注领域。
天津市民姜洪民说,近日他看重的一套二手房原先属于“非普通住宅”,目前已被划为普通住宅,其契税与营业税等税费总额有望减少一半以上。2月1日起,天津对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进行调整,中心城区平均调整幅度达到35.2%。
记者梳理发现,去年四季度至今,有10多个城市及部门在住房标准、公积金、土地等多方面对楼市政策作出“微调”。
除天津外,北京、上海、武汉等多个城市均已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合肥、南京等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比原先增加10万至20万元。广东中山市则将“限价令”由去年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等等。
部分政策的变动被认为属于“例行动作”。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16日表示,现行普通住房标准实施至今已过三年,房价、物价都已发生较大变化,适时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市场实际,是政府一项例行管理工作,有利于在交易环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但必须防止借‘预调微调’之名,搞变相宽松。”一些业内人士说,比如,对购房者予以补贴等举措,可能会干扰宏观调控,甚至引发房价再次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