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还明确: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印章一件(枚)以上;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其他证件2本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10本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杏来表示,群众监督举报涉军造假违法犯罪线索时,可就近向当地军分区、警备区或公安机关报告,对假军服线索,还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军地有关部门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广州军区保卫部也开通了举报电话:020-87173410、87173420;举报信箱: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10号广州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邮编510084。
据悉,广州军区部队近年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伪造军车号牌和军服专项行动。今年1月份,军区保卫部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广州警备区和广东省武警总队,在广州番禺区12个住宅小区内开展定点打击假冒军车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假军车和假军人。5月上旬,在省公安厅及广州、佛山警方的配合下,先后在广州、佛山等地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破获一个伪造、买卖高仿真军车号牌的犯罪团伙。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