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购买超市卡、各大商场消费卡、通策卡等综合消费卡将实行实名登记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昨天了解到,浙江省各大发卡企业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人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一张消费卡里充值5万
马上端午节了,某网络公司陈小姐刚到世纪联华买了5万超市卡,用作单位福利和送客户。陈小姐说,送500、1000现金,不好看,很多客户也不愿意收。超市卡面值一般都不会被一眼识别,大家基本都能接受。
说起购卡实名制,陈小姐表示,对他们影响不大,之前他们也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购买的,面额一般也就100~500元。
前段时间,杭州电信推出宽带安装包年送50世纪联华超市卡的活动,“50元买礼品也挺不起眼的,给现金又很麻烦,还是超市卡吸引力比较大。”冲着50元超市卡,裘小姐将原来网通宽带换成了电信。
“我们这面额最大曾经有人充过5万,普通面额也以300、500为主。”杭州通策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傅剑锋告诉记者,苏宁等一些大的卖场是他们的签约客户,因为用他们卡能打折,有些客户本身就要买家电,就会来买卡充值消费。“虽然我们不查证身份是否属实,但我们对购卡客户也是要求留下名字、联系电话的。”
记者采访了多家企业负责人都表示,实名制对发发员工福利,过节送送礼都影响不大,但对于一些面值比较大的商务用途或许会有一些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