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隔断间禁止出租,合同期内不得涨价,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能否在“涨声”中落到实处?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小陈是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员工,他和同事一起在西城区白云桥附近租房。最近,房东告诉他,房租要涨了,而且涨幅令人惊讶。
小陈:我这个房子是两居,原来房租2600元。房东突然说房租要涨价了,从2600元涨到3200元。我们询问了一下周围的中介,果然目前的房价已达到3000至3500元。
因为房东的催促加上害怕搬家带来麻烦,小陈最后还是选择接着租。据统计,目前北京城区加郊区共有可出租房屋大约240万套,其中有租赁需求的人口约700万人,而 1-11月份北京普通住宅房租价格为3179元,同比上涨了23%。
面对火热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少房东选择在合同期内提高租金。不过,住建部近日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这样的规定能有效保护像小陈这样的租房人吗?
链接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这对一些盲目提价的业主是限制,但对于房屋租金确实有上涨空间的房东的限制并不大。他可以把租期缩短,或跟承租人明确违约协议。如果违约成本不大,可能很多业主会在租期内提价。普通来看,业主受制约的情况比较少。
有的房东会缩短租期,有的房东不惜付违约金也要提高房租。新《租赁办法》并没有明确房东违约的惩罚措施。同样引起小陈注意的还有另一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这样的规定被媒体解读为“不得打隔断”。
来自河南的小焦夫妻2002年就来北京打工了,在北京的这些年他们租过不少房子,刚来那会儿房租只要200元,选择余地还很大。随着北京房价的不断上涨,他们也在不断搬家,半年前他们花了800元租到了现在住的地方。一套175平米的三居室隔断成的10个小间中的一间。小焦的妻子赵女士说:这样的价格,能租到这样的房子已经不错了。
赵女士:说句实话,外地来的打工的谁能租的起那么贵的房子?就算不打隔断,像旁边这一间,才多大,房租就1000多元。再说,我们出来打工,家里还有孩子,能省点就省点呗。
和小焦夫妻住在一起的共有15个人,除了6位刚毕业的大学生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从事家政、销售等服务行业。选择合租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无奈之举。在房租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因为无力支付高价房租,合租成了无奈的选择。即使如此,2个多月后,这种艰难的选择也将结束。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办法》第八条规定,房屋出租者不得将原设计房间隔开来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者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新办法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隔断房将被禁止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