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李克强总理要求,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领国土资源工作,以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着力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实施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2394个,整治规模1116万亩,完成省以上投资222.42亿元,新增耕地21.24万亩,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为我省粮食生产突破600亿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保障了发展用地需求。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去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30.95万亩,供应土地39.44万亩,实施征地拆迁30.8万亩,有力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等合理用地需求。
三是转变了土地利用方式。深入推进开发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和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土地开发率达81%、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2341万元/公顷。结合卫片检查、“打非治违”、清理新开工项目违法用地等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尽管成效明显,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粗放用地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城市发展没有科学划定边界,盲目摊大饼,建设贪大求洋,有的地方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甚至占用耕地;二是用地需求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需求持续刚性增长与土地供应刚性约束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三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任务艰巨,土地市场面临深刻调整,涉及土地的利益矛盾更加突出,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繁重。
今年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围绕这一主题,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一、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要严格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城市发展边界、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从源头上把好节约集约用地关口。二要坚持“控制总量,节约增量,挖潜存量”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三要强化节地考核,严格落实供地政策,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大力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四要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探索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措施,利用价格杠杆约束粗放利用土地行为,促进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持续下降。
二、大力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一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二要完善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管理,坚决纠正占优补劣问题。三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推进环洞庭湖、娄邵盆地重大工程和25个连片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四要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对不按要求划定基本农田的县市区暂停土地整治项目安排,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
三、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要夯实土地权能,完善征地制度,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二要重点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市县督导,推动先行试点。三要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进度。
四、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一要深化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二要建立“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源头防范机制,坚持和完善执法监察专员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三要认真抓好卫片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督办、查处、问责力度,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编辑:刘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