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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吸毒后产生幻觉 两次焚烧自家财物

2015-06-25 08:35:39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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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线

    

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6月24日讯 很多人认为,自己的财产当然可以任意处置。但如果对自己的财产处分不当,也有可能触犯法律而获刑。近日,被告人邱某就因放火焚烧自家财物,被湖南醴陵市人民法院以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3年12月19日7时许,邱某因吸毒后产生幻觉,在自己家中,将二楼自己卧室及另两间客房内的棉絮、衣服点燃,导致其家二楼起火。邱某放火后离开现场,其母亲及邻居拼命救火,后在消防队帮助下才将大火扑灭。此次火灾造成其二楼卧室、客房及房内家具、门窗等物品被烧毁。

2014年11月27日9时许,邱某吸毒后又产生幻觉,将自己卧室的棉絮放在桌子上,然后将棉絮点燃,其母亲及邻居见起火后准备救火,邱某阻拦,后其母亲及邻居强行救火才将火扑灭。该火灾造成其二楼卧室及房内家具、门窗、桌椅等物品被烧毁。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邱某因吸毒后产生幻觉,放火焚烧自家财物,危害周围居民聚集区的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一定要珍惜生命,爱护财物,远离毒品。

【相关链接】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源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青泉

编辑:刁云娇 标签: 吸毒 焚烧 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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