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消息 据红网长沙6月25日报道 “购车协议上面写的是订金,为什么不能退呢?!”湘潭网友周小姐在当地一家汽车4S店,预付了2000元购车订金。后因驾照未预期通过,她不能按约定时间提车,向4S店提出退款遭到拒绝。她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投诉后,湘潭市工商局岳塘分局迅速跟帖表示“将会调查处理”。
4月19日,周小姐在广汽本田湘潭宝盛4S店,预付2000元订购了一辆锋范三厢小车,签订购车协议约定5月15日提车。后因驾照科目三考试未预期通过,而补考又需要在半年之后,她为此在5月10日致电销售员要求退订。但对方一口回绝,表示双方已签订购车协议,2000元订金不能退。
广汽本田湘潭宝盛4S店销售经理夏小姐表示,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已明确约定,如果到了约定提车日期客户不提车,所交购车订金将作为违约金不退。“我们从银行贷款,到厂家下单提车,贷款成本和运输成本都很高。客户不提车是违约行为,我们只能将购车订金作为违约金,来弥补我们的损失。”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辉对此点评称,预付款是买家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等同于定金,不具备担保性质。“在交易中,若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要求返还订金的权利。”李律师认为,4S店如果有实际损失,可出示相应损失凭证要求赔偿,否则就应全额退还客户所交纳预付款。
目前,湘潭市工商局岳塘分局已跟帖留言,表示将跟进调查处理该网友投诉。(记者 吴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