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26日在北京共同启动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工作。中央国家机关11个部门首批试用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
这11个部门分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资委、中国工程院和国管局。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试用期限为1年,由比亚迪汽车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公司提供。
试用期间,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的运营网络建设,承担配套充电设施的基础建设和车辆、电池维护维修服务等。据中国普天副总裁曹宏斌介绍,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在中央国家机关11个试点部门完成了充电设施建设,并启动了相关运营服务。
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指出,此次试点示范工作不仅是中央国家机关积极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落实中央节能减排战略、倡导绿色能源的重要举措,也为展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优秀成果搭建了重要平台,必将为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
尚晓汀表示,国管局、工信部、科技部将认真总结试点示范工作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能源公务用车的鼓励政策和措施,逐步扩大试点部门范围,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比例,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记者崔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