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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多个部门回应 暂未接房产税试点通知

2012-08-22 1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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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线

有关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消息近来一直流传于坊间,牵动着购房者和开发商等各方人士的神经。8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信息,披露了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但是,该消息很快被撤下。

8月20日,湖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高东山以及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胡汉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暂时未接到相关政策通知。同时,记者向湖南省地税局求证此事,对方称目前还没有对征房产税一事有具体的安排部署。

“两湖”房产税方案被转载后遭撤下

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的这一则消息称,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计税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国土资源部网站在发布这则信息时,也注明了其来源为8月20日的国土资源报。

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份在海南三亚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透露,2012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的新型房产税试点改革。而上周末,再次传出2012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便是在湖北和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试点。

在此背景下,8月20日这则信息公布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转载。不过,国土资源部网站在20日下午6时左右便撤下了这则消息。而湖南省住建厅及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暂时未接到相关政策通知。

房产税尚难在短期内大面积铺开

记者了解到,就在上周,媒体报道称,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人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对此,湖南省房地产协会首席经济学家王义高认为,房产税实际上改变了住房不动产的征税体制,由间接征收改为直接征收,这中间有很大的技术难度。他认为,短期内房产税铺开还缺乏基础,全面铺开可能需要五年以上的过程。

在他看来,有关媒体所称的新版“两湖”房产税比现行沪渝版要更加严厉,会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即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和投机者。长期来看,将有助于平抑供需矛盾,使住房进一步回归消费属性,让买房人更加理性。

“新版房产税消息的传出,一定会对当前楼市产生或多或少影响。”一位业内人士说,在近两个月全国大中城市房价普遍止跌回涨的情况下,这则信息起码说明了中央对调控房价的决心。房产税属于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见效政策,是国家试图寻找一种正常健康的手段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网传“两湖”版房产税政策要点

已购二套房也需征税,税率不会太高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进行征收对象,重庆版中唯一存在征收存量住宅税费的条款还仅限于独栋别墅。而根据此次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另外,国土资源报的报道中还特别点出这一类房源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由于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不过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低价格作依据,而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周沫君

编辑:张少虎 标签: 房产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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