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日)一大早,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社区的刘芳便抱着咳嗽的儿子赶到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没什么大问题,吃点小儿止咳的药就行了。”听完医生的答复后,刘芳放了下心来。更令她没想到的是:看病包括药费仅花了4角钱。原来,这是受益于湘潭市已经全面启动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
“以药养医”机制长期以来作为医疗机构的“生存之道”,一直广受社会诟病。由此产生的“看病难”、“看病贵”让不少百姓“因病致贫”、望“医”生畏。自新一轮医改工作在湘潭市启动实施以来,改革者们便意识到:要有效破解“以药养医”这一瓶颈难题,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药品的加成销售问题。2010年1月和6月,该市先后在岳塘区、雨湖区和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率先在非政府举办的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受益群众达30多万人。
湘潭市卫生局长胡振湘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遴选治疗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药品,将之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目录,由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这些药品被要求按进货价卖给老百姓,住院报销比例也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目前,湘潭市共有505种药品被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实行“零差率”销售。不仅为群众节约了看病成本,还满足了大家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现在,老百姓有病敢于去看了,得到的实惠从基本的药价单上体现了出来。”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姚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