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投资1万元,在家当老板,每年坐收数十万元。”市民朋友们,如果你看到这样诱人的广告,可要小心了,等待你的可能就是一个诈骗陷阱!昨日,长沙警方组织经侦部门民警100余人走上街头,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指导市民如何防范加盟合同诈骗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犯罪、非法证券犯罪等7种高发性经济犯罪。
加盟诈骗 没有风险的投资别信
今年3月,家住宁乡的张先生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招商加盟广告,经过简单了解后决定加盟。因当时考虑到地方太远就没有实地去考察,以为对方上了电视节目应该不会有假。汇去几次款后,对方还变换各种名目要求再汇款。“感觉不对后,我就要求退款。”没料到,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
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徐伟说,当前加盟类合同诈骗非常普遍,也非常具有迷惑性,市民朋友一定要仔细甄别。“说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几乎都是假的,没有风险的投资更不能信。”徐伟说,加盟类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会在城市繁华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开办公司的场所,然后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虚假注册成立公司,并通过电视、广告公司等途径发布虚假广告,甚至还和你签订加工回收产品合同。最后,他们往往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为由少收甚至拒收产品。或者利用合同条款中设置的陷阱,以定金、设备款、培训费、加盟费等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
徐伟说,他们宣称非常具有诱惑性,告诉你只需要1万至5万元,就可“在家当老板”,每年利润可达“数十万元”。他们假借的项目产品种类繁多,如节油器、圆珠笔、打火机、戒烟灵、节能灯、净水器、电热水龙头、气血循环机、空气净化器、手机充电器、生物蛋白酶、手工十字绣、燃油添加剂、节气燃气灶和汽车夜行宝等。
银行卡犯罪 手段主要表现为4种
近几年来,银行卡犯罪较为突出。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4种:一是“克隆”受害人银行卡窃取账户资金。二是在受害人使用ATM取款机时由一名犯罪嫌疑人以“丢包”的方式转移受害人注意力,其他团伙成员相互掩护,伺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将受害人银行卡调包。三是以银行名义通过手机短信诈骗受害人银行账户资金,如编造“将款汇入某银行某账户”或“银行卡因某次消费发生资金交易,请立即付款”或“银行卡密码被盗”等短信发送至受害人手机。四是犯罪嫌疑人在秘密盗取受害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后,通过银行开通的电话银行业务,将受害人账户资金转入多部手机内,随后伺机取款。
非法传销 “投入3800元赚380万元”
“投入3800元赚380万元,投入69000元可以赚1040万元。”今年4月,福州的李先生被朋友以考察项目的名义骗来长沙从事“连锁经营”,后发现是传销,李先生赶紧找个借口跑了,并向长沙警方报了警。
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何谷山副队长提示市民,识别传销活动主要看它是否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非法集资 以高额利息引诱市民
以高额利息或其他类似名目,引诱市民存款或集资,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活动。警方提醒:凡是未经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和活动,均属非法金融机构或者非法金融活动。根据这个标准,那么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现象,如高新农业开发、庄园开发等,只要未经有关金融监管单位依法批准,即为非法集资。
另外,长沙警方还提醒市民,提高辨假识假能力,不贪小便宜,防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防范假币犯罪,摒弃“一夜暴富”的心理,仔细甄别网站真伪,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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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广告公司涉嫌行贿千余万
长沙警方严打商业贿赂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97人
据长沙晚报报道(记者 颜家文 实习生 汪衡 通讯员 胡喆 佘洋)今年3月,长沙警方启动“破案会战”以来,经侦部门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共立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30起,破案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人,暂扣和追缴违法所得近2000万元,并成功发动 “3·6”广告行业特大商业贿赂案全国集群战役。
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胡林辉介绍说,长沙这家广告公司涉及的行贿金额千余万元,涉及到6个省50多家企业。该公司在为企业和别的单位打广告的过程中,采取给对方当事人回扣的形式进行商业贿赂,其比例通常高达10%~20%。胡林辉说,按照刑法的规定,商业贿赂的追诉标准是5000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颜家文 实习生 汪衡 通讯员 胡喆 佘洋 编辑:文新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