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笔者从吉首市民委了解到,吉首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这也是湖南省首个获得该试点工作的县级市。
2011年,国家民委分两批先后在全国12个城市开展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巩固成绩,扩大覆盖面,国家民委继续推行第三批试点建设工作。2012年,湘西州抓住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试点工作在吉首启动及在武陵山片区开展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契机,结合自身实际,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多的吉首市作为试点城市来打造,为武陵山片区发展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获批试点城市后,吉首市将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大胆探索,求真务实,狠抓落实。针对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和需要,创新试点工作模式,加快制定综合规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整合部门力量,全面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水平,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新台阶。
来源:红网 编辑:姚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