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21日)召开的湖南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危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力度,保障中央“三农”政策落实,湖南省检察院决定利用2年时间,在湖南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涉及面广泛,危害严重。专项工作将针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多发领域,重点查办以下8个方面案件:农田水利、公路交通、卫生文化设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经营和矿产资源开发、转让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环境污染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工程项目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粮农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政策性补贴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公益捐助等专项款物管理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民工培训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农产品市场监管以及各种涉农税费代征代缴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要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影响恶劣、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案件,深挖窝案窜案。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姚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