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12日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同意将上述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决议草案代拟稿和有关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