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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2012-03-13 09: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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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张硕辅代表

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刘湘娥代表

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任玉奇代表

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郭晋云委员

    本版照片除署名外均为 罗新国 刘尚文 摄

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2010年8月20日,花垣县城南安居小区的廉租房竣工。(资料照片)潘尚德 摄

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长沙高新区麓谷和馨园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境良好,既有廉租房,也有农民保障房。失地农民可以出租闲置的保障房获取租金收入。(资料照片)

百姓委员代表: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真保障”

    2011年3月2日,洞口县洞口镇居民彭国兰夫妇在该镇廉租房居民小区欣喜地看着即将入住的新房。(资料照片) 滕治中 摄

    【百姓点题】

    一直以来,房子对我来说,是一个难圆的梦。我一家4口挤住在两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里,已经住了几十年。得益于长沙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我们一家终于搬进盼了一辈子的新房。电梯房,小高层,环境好着哩!

    能有一套房子不容易。这些年,商品房价格连续上涨,我们这些中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房兴叹”。听说国家这次将继续建设浩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怎么保证?怎么保证分配公平?怎么把好事办好?这些都是我们关心的事儿。

    ——长沙市5712厂退休职工 陈长胜

    【代表委员声音】

    “能住”还要“宜居”

    全国人大代表、永州市委书记 张硕辅

    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保障房建设,极大解决了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在永州,去年新增廉租住房826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296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86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707户,分别为年计划的165.2%、129.6%、257.3%、141.4%,圆满完成了全市各项保障性安居住房任务。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宗旨是保障生活。加强保障房建设,完成任务指标是一方面,同时也要注重保障房入住者的生活质量。只有两方面兼顾,才能真正实现建设保障房的目的,促进社会融合。

    当前,建设保障房有种倾向,只注重数量,而忽视实用性也就是生活是否方便。由于政府财力有限,为了维持保障房的低房价,只能选择土地价格低的地段进行布局,致使许多城市保障房普遍存在选址偏远、交通不便、物业服务不全,以及学校、医院、购物等设施缺乏等问题,无形中给本就收入不高的入住者增加了家庭生活成本。如此一来,保障房也就失去了“保障”的意义,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保障房建设是民生工程,政府不能视其为包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房不仅要“能住”,还要“宜居”。这就需要政府首先从规划上保证质量,根据住房保障的需要,合理确定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尽量分散布局各类保障性住房,结合其他居住区形成各类混合居住区,避免过分集中,从而促进社会融合。这对商品房市场来说也有好处,被保障对象都是住房市场上的刚性需求者,一旦吸引他们入住,很快就能聚集人气,有利于改变现在商品住房空置率高、没人气、难以配套的现状。同时,从设计上保证质量,使保障性住房在较小面积上实现基本居住功能,实现“美观、经济、实用”。永州在今后的保障房建设中,将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建设新模式,努力朝这个方向规划布局,使低收入居民不仅有房住,还能与其他居民一样共享舒适便捷的生活服务。

    把住“准入”“退出”关口

    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刘湘娥

    保障房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资源,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手段。但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开着豪车住保障房、租赁到廉租房即刻转租获利、个别工作人员帮助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骗购骗租保障房等现象,严重违背了住房保障性政策的初衷,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对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也是重要考验。只有做到公平分配,使该保障的群众真正受益,防止不符合条件者侵占保障房资源,才能发挥政府投入大量财力人力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政策效应。

    当前保障房分配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因“准入”和“退出”的监管机制不完善所致。一方面,由于相关法规不完备,导致保障房的获得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存在制度缺陷和监管缺失。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没有完全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当申请人入住保障住房后条件发生变化时,房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督,并因约束体系不健全,使保障房强制退出难以实现。

    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关键要公正程序,对准入、审核、轮候、分配、退出等方面的程序严格规范,并做到公开透明。像我们郴州,立足事先防范,建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定,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全面审核、动态监测,使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公正地参加申请、轮候和逐步获得保障房。同时,坚持阳光操作,采取对申请人张榜公示、公开摇号等办法,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应该说,通过这些努力,郴州保障房在分配上基本保证了入住者符合条件,群众也普遍感到满意。

    此外,应当完善处罚措施,把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视作贪污罪,把伪造材料骗取保障房视作诈骗罪,坚决遏制“骗保”情况的发生。

    守住质量“生命线”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金侨置业集团董事长

    任玉奇

    近年来,一些地方保障房工程质量难以让群众满意,社会公众或多或少存在保障房“缺乏保障”的困惑。保障房建设出现质量问题,无疑使政府的惠民便民之举大打折扣。

    在保障房建设上,相关管理部门在房屋面积、销售价格等方面,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性规定,意在使“居者有其屋”和“经济适用”,但这绝非不要质量或者可以降低质量。今年,全国将基本建成保障房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这让更多中低收入者看到了安居的希望。但保障房建设如果一味追求速度和数量,而不重视质量监管,势必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作为民生工程的保障房建设,不仅要重规模,更要重质量和品质,决不能因为是保障房给弱势群体住的就降低住房质量。

    客观地说,与建商品房相比,开发商建保障房所获得的利润确实要少。一些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便在材料购置中购买便宜货、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下降。但开发商应首先意识到,保障房建设事关民生,完全应该将它看成一项公益事业,作为对社会的一种回报。同时,只要实行优化管理,完全可以控制成本,并且政府也会通过资金扶持或政策优惠的方式,在其他项目上补偿企业。

    作为政府部门,也需建立健全涉及保障房建设质量的监督体系,在建材、施工等环节严格把关,以预防为主确保保障房建设质量,在涉及工程质量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留空隙。同时,建立完善追责制度和惩罚措施。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建设单位,都要对保障房质量负责到底。

    长沙在保障房的质量监管方面做得不错。我以前做过好几个商品房项目,现在承担着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的梅溪湖保障性住宅项目的开发任务,最大的感受是对质量的要求极高。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频繁地进行工程质量巡查和专项检查。这也使得我们不敢丝毫懈怠,在质量方面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差错。

    落地有声要“开源”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省委副主委、

    湖南师大数学研究所所长 郭晋云

    居住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谐稳定。对于中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弱势群体来说,“安家”才能立业,“安居”才能乐业。

    今年,我国将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这么大的投资,如何做到“不差钱”?

    首先,中央财政应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方式,调动地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级政府应该将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时,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确保政府资金来源落实到位,不留资金缺口。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由于惠及中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涉及面广,广大老百姓期望值高,政府投入资金巨大,回收期较长,确保更多老百姓尽快住上安居房,单纯依靠政府“掏腰包”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进一步创新资金来源。

    这一点湖南已经有了新尝试。2011年11月,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支持建立了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由湖南省政府全额出资,负责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统一融资,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湖南破解当前保障性住房融资难题注入了一针“强心针”。

    为扩大保障房的资金来源,政府应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在完善信贷政策、设定好“条条框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目前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为主的融资模式转化为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对重点保障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安排专项贷款渠道。

    【延伸阅读】

    保障住房困难家庭

    “住有所居”

    住房保障工作

    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从2004年开始,湖南就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至2010年,除继续推进原有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外,又增加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扩大到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十一五”期间,湖南竣工筹集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39.99万套,实现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目标。

    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

    2011年2月,湖南率先在全国出台《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首次将民生工作全面系统地加以规划,提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8大工程。纲要指出,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160万套以上,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2011年,湖南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46.6万套,基本建成22.7万套,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年各级财政共安排119.02亿元,超过前3年投入总和5.95亿元。

    湖南省现有各类保障性住房60多万套

    按照国家下达的任务,2012年湖南省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8.77万套、竣工15.1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各级财政投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将继续增加,同时,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目前,湖南省已有各类保障性住房60多万套,真正使住房惠及民生。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黄

编辑: 宁波  标签: 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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