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年行动计划,纵深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全面清除农村“脏、乱、差”。根据行动方案,今年该市将实施“111”示范计划,即打造1个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株洲城乡环境同治工作起步较早,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该市攸县采取“四分”(分区包干、分散处理、分级投入、分期考核)方式,整治农村环境,极大地改变了农村面貌,其经验受到中央领导同志肯定,在全国各地引起巨大反响。
株洲市这次决定,整合环保、农业、林业、小城镇建设、爱国卫生、沼气能源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整治和农村文明建设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投入、同步考核。市财政每年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全市农村力争3年内完成“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任务。“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三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基本完成“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二统”即垃圾统一分类处置、中心镇污水统一处理;“一化”即路边、屋边、水边全面绿化。最终实现农村全域“村容整洁、生态良好、乡风文明、完美宜居”目标。到2014年,全市全面清除农村“脏、乱、差”现象,90%以上行政村达到治理标准。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