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6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城镇居民收入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844元, 较上年名义增长13.8%。各市州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2万元的有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分别为25071元、22120元、20614元。
工资性收入是湖南省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过60%。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467元,各市州中株洲最高,人均14082元;工资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例最高的是湘西自治州,达71.5%;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快的是常德,增长18.8%。
此外,各市州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前三强依次是长沙、益阳、岳阳,增速最快的是衡阳;财产性收入中,增速位于前三的分别是湘潭、湘西自治州和怀化。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湖南人均转移性收入达4933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仅次于工资性收入,占比为26.2%。其中,占比最高的是湘潭,达28.9%;绝对值最高的是长沙,人均6995元。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编辑: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