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6月13日,草案正式对外公布。
依照草案规定,职工方与企业方必须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今后要老板涨工资,可以通过工会与企业协商的方式来实现。
工会主席任谈判代表
草案规定,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职工方其他协商代表的产生,由工会提名或者组织职工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过;未建立工会的从协商代表中推选。
不过,在一些私营企业,工会主席的饭碗也掌握在老板手里,是否真正能为员工说话呢?草案提出,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工会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企业方的协商代表;企业行政负责人、出资人、合伙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职工方的协商代表。另外,协商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协商代表的任期由被代表方确定,但不得少于一年。
协商也可以谈降工资
除了加薪,许多人对加了班却没有加班费、工资发放不按时等现象很窝火。草案规定,企业方和职工方就“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等进行集体协商。
另外,对于企业而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也并不等于只能“涨工资”。草案第四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发生亏损的时候,可以协商不涨工资甚至降工资,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渡过难关。
协商有争议找劳动部门
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该找哪个部门来协调呢?草案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因履行工资集体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调解仍达不成一致的,争议双方均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企业方和职工方应负的法律责任,草案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若企业出现“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该企业处以三千元至三万元的罚款,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来源:湖南在线 编辑:曾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