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湖南境内已有京广、湘黔、湘桂、浙赣、石长、焦柳、洛湛等7条铁路干线连接东西南北,渝怀铁路湖南段将于年内竣工投入运营,铁路营运里程2799公里,居全国第九位。公路有106、107、319、320等七条公路国道贯通全省腹地,公路里程175415公里,已建成的高等级公路有京珠高速湖南段、长沙—益阳—常德、沪昆高速湖南段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京珠复线岳阳至湘潭、衡阳至临武等18条高速公路,常吉高速建成通车,省会长沙与其他13个市州全部实现高速公路相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001公里。新增湘桂复线改造等6个铁路项目开工。长沙、张家界机场改扩建顺利推进。岳阳城陵矶港区(松阳湖)一期工程、常德至鲇鱼口航运建设工程和洞庭湖区桥梁通畅工程加快进行。长沙黄花机场和张家界机场航班可直达韩国、香港,常德机场和永州机场已投入使用。航道里程达11398公里,拥有岳阳城陵矶外贸码头两个5000 吨级泊位。
(二)电力:全省主干电网建设、城市与农村电网改造已取得明显成效。到2009年底,完成发电量983.59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6.3%。
(三)通讯:通讯能力逐年成倍增长,光纤电缆、短波和微波构成了四通八达的电信网。200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166.95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为16.91户/百人,移动电话用户2872.69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41.63户/百人,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303.16万户。已建成湖南信息港并开通国际互联网、县以上大容量长途数字传输网、程控电话网、移动电话网、市州以上会议电视电话网、数字数据网、语言信息服务网等七大现代化电信网。所有的县市区开通了国际、国内直拔长途电话业务。
(四)城建:全省共有设市城市29个,县城72个,其他建制镇1019个,城镇化率为42%,城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设市城市的用水普及率为94.4%,燃气普及率为85%,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1.7标台,人均道路面积为11.8平方米,污水处理率5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66.6%,建成区绿地率32.6%,各项技术指标在国内处于中等水平,均存有较大的投资建设空间。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已基本实现公开办事,窗口报建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
(五)投资成本:
1、耕地开垦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所收取的费用):
A、一等区域:水田1.2万元/亩(18元/m2);
旱地0.8万元/亩(12元/m2)。
B、二等区域:水田1.1万元/亩(16.5元/m2);
旱地0.7万元/亩(10.5元/m2)。
C、三等区域:水田1.0万元/亩(15元/m2);
旱地0.6万元/亩(9元/m2)。
D、四等区域:水田0.8万元/亩(12元/m2);
旱地0.5万元/亩(7.5元/m2)。
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同区域水田征收标准的1.2倍征收。
耕地开垦费征收区域等级划分情况:
一等: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
二等:益阳市、永州市、邵阳市、郴州市、娄底市、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县、醴陵市、株洲县、衡东县、祁东县、汩罗市、岳阳县、华容县、湘潭县、韶山市、湘乡市、衡山县、耒阳市、常宁市、衡南县、衡阳县、南岳区、君山区、临湘市、湘阴县、屈原区、津市市、安乡县、澧县、汉寿县、临澧县、桃源县、邵东县、桃江县、沅江市、祁阳县、鼎城区。
三等:怀化市、张家界市、攸县、吉首市、武岗市、洞口县、宁远县、道县、兰山县、临武县、宜章县、桂阳县、资兴市、永兴县、嘉禾县、双峰县、涟源市、溆浦县、洪江市、辰溪县、靖州县、东安县、冷水江市、新邵县、邵阳县、南县、大通湖区。
四等:茶陵县、炎陵县、平江县、石门县、安化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桑植县、慈利县、新竹县、新宁县、绥宁县、城步县、隆回县、沅陵县、麻阳县、芷江县、中方县、新晃县、会同县、通道县、双牌县、新田县、江华县、江永县、沪溪县、凤凰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
征收等别:
四等:
长沙市(芙蓉区 开福区 天心区 雨花区 岳麓区)
六等:
衡阳市(石鼓区 雁峰区 蒸湘区 珠晖区)湘潭市(岳塘区 雨湖区)株洲市(荷塘区 芒淞区 石峰区 天元区)
七等:
岳阳市岳阳楼区
八等:
常德市(鼎城区 武陵区)郴州市(北湖区 苏仙区)
九等:
娄底市娄星区 邵阳市(北塔区 大祥区 双清区)益阳市(赫山区 资阳区)永州市(冷水滩区 零陵区)岳阳市云溪区 衡阳市南岳区
十等:
长沙县 怀化市鹤城区 浏阳市 张家界市永定区 岳阳市君山区
十一等:
吉首市 耒阳市 醴陵市 临湘市 汩罗市 湘乡市 沅江市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十二等:
安仁县 安乡县 常宁市 道县 桂阳县 汉寿县 衡东县 衡南县 衡山县 衡阳县 华容县 津市市 冷水江市 澧县 涟源市 临澧县 临武县 南县 宁乡县 祁东县 祁阳县 韶山市 邵东县 邵阳县 石门县 双峰县 桃江县 桃源县 望城县 武冈市 湘潭县 湘阴县 新邵县 攸县 岳阳县 株洲县 资兴市
十三等:
安化县 茶陵县 辰溪县 慈利县 东安县 洞口县 洪江市 会同县 嘉禾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蓝山县 隆回县 麻阳苗族自治县 宁远县 平江县 绥宁县 新化县 新宁县 新田县 溆浦县 炎陵县 宜章县 永兴县 芷江侗族自治县 中方县
益阳大通湖区
十四等:
保靖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凤凰县 古丈县 桂东县 花垣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永县 龙山县 泸溪县 汝城县 桑植县 双牌县 通道侗族自治县 新晃侗族自治县 永顺县 沅陵县
3、地价:
以各城市(镇)基准地价为基础,根据不同级别、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开发程度等修正系数计算得到宗地标定地价。工业、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拍方式确定其成交价格。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4、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用地(征地)管理费
全包的(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及其以上,其他土地133.34公顷(2000亩)及其以上的,收费标准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3%收取;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收费标准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4%收取。
半包的(包工作、包时间):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及其以上,其他土地133.34公顷及其以上的,收费标准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收取;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收费标准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5%收取。
单包(包工作):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及其以上,其他土地133.34公顷及其以上的,收费标准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5%收取;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收费标准按征用土地补偿总额的2%收取。
补办征地手续,不需补偿、安置,但需重新勘查、登记的建设项目,无偿划拨国有荒地、荒山等用地的建设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亩100元人民币。
(2)勘查许可证费:
地质勘查项目勘查许可证:50元/证;
换发勘查许可证:50元/证。
(3)采矿登记费:
大型矿山:500元/矿;
中型矿山:300元/矿;
小型矿山:200元/矿。
5、劳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一般管理人员2000美元/年·人
一般劳动者1000美元/年·人
一般劳动力承担的杂费50美元/年·人
6、电费:
(1)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0.573元人民币/千瓦时(1-10kv电压等级电价标准)
(2)非居民照明电价0.925元人民币/千瓦时(1-10kv电压等级电价标准)
(3)商业电价 1.01元人民币/千瓦时(1-10kv电压等级电价标准)
(4)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0.757元人民币/千瓦时(1-10kv电压等级电价标准)
(5)大工业电价1-10kv电压等级电价标准电度电价0.639元人民币/千瓦时、220kv电压等级电价标准0.558元人民币/千瓦时
基本电价20元人民币/千伏安/月(按变压器容量计费)30元/千瓦/月(按最大容量计费),另在丰水期用电或低谷时段用电,实际电价水平低于上述电价水平
(6)对新投产的用电大户,经批准,可直接与发电企业签订购电合同,由双方协商供电价格。
7、水费:
工业用水3.71元人民币/吨(约0.,>
545美元/吨),包括1.05元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
生活用水2.63元人民币/吨(约0.287美元/吨)包括0.75元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
8、运价:
(1)铁路:上海-长沙1193公里,6号货物整车每车(60吨)8277元人民币,每吨138元人民币;零担21号每百公斤11.05元人民币。
(2)公路:上海-长沙1350公里,整车每吨600-800元人民币;零担每吨880元人民币。
(3)水运:上海—长沙标箱每箱900元;散货每吨30—40元。
9、出入境验检疫收费
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收取。
(六) 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主要措施
近几年,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围绕“提机关效能,建一流发展环境”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企业和投资者对湖南省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逐年提升。工作举措主要有:
精简行政审批。
2008年开展了对省直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新一轮的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179项,减幅达23%。2009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4项。
优化行政服务。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推行“一个项目入湘,一个部门负责,一个干部承办,一个班子跟踪”的全程代理制。各级政务中心普遍推行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制。
实行企业监督测评制度。
2004年起省优化办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测评执法部门的制度,聘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监督员,省市县三级优化办每年收集企业意见并定期组织企业及监督员开展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省市两级优化办已设立企业监测点1000余家,聘请监督员1000余名;并设立了物流等行业监测站,聘请了中小企业负责人为信息员。
建立主动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机制。各级优化办每年分批走访企业,了解困难,调研难题,分别启动快速交办、督办,政企沟通,重点协调等机制。各部门逐步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
建立投诉受理和问责机制。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于2007年10月成立。全省各级均成立了同级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开通了全省统一的24小时服务的行政效能投诉热线“12342”,对企业投诉做到有诉必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办结率和满意率高。对乱收费、处罚、摊派等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
设立律师援助中心。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免费为广大投资创业者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建立优化环境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在相关与企业联系紧密的部门设立省优化办联络站,加强协调、及时督办,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