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9月20日讯(通讯员 若叶)今年7月1日起,湖南省株洲市获批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醴陵、攸县、茶陵、炎陵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保险试点。9月20日下午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这一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至此,株洲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目前,株洲市符合发放待遇条件的城镇60岁以上老年居民2.3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的16-59周岁人员初步统计约6万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市符合参保条件的125.3万人,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29.1万人。
城镇居民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 新农合试点缴费设7档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1000元10个档次(城区增设1200元、1500元两档);新农合试点缴费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省、市、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100元的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每提高一个档次,地方财政增加5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
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众代缴部分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60岁以上老年居民不用缴费 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中央财政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月数)计算。60岁以上老年居民,不用缴费,从今年7月1日起,株洲市城区的老年居民可每月领取60元养老金,各县区老年居民可每月领取55元。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争取在10月底前,将应发放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来源:红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