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即将过去,但重庆打黑、足球打假、“钓鱼执法”、“躲猫猫”等诸多法制热点事件却给人们留下深刻的记忆。一个个事件、一个个案例都体现出百姓呼声与司法回应之间的互动。在这中间,我们看到一项项更富人性关怀的法律规章及制度出台,越来越多的公民自觉参与和影响到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更多深具影响力的案件和判决让人感受到法治进步的力量。
10月21日,重庆“打黑大审判”第一案宣判。图为宣判现场。新华社发
打黑、查赌、打击酒驾——司法强力介入保障公民权益
11月27日上午,制造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的张明宝站在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尽管张明宝已是一脸悔意,但最终因醉酒驾车酿成5死4伤,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打击酒驾”毫无疑问是2009年最热门的法制词汇之一。2009年,因酒后驾驶导致特大交通事故的惨剧一次又一次地在全国多个地方被“复制”。
面对社会的广泛关注,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严打酒后驾驶行动,截止到10月底,全国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4.8万起。9月,各方专家齐聚公安部,就交通立法如何对酒后驾车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做出回应进行座谈。研讨会结束不久,公安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一系列修改引发了大范围的讨论。
11月25日,公安机关首次披露足球打假事件,在国内掀起了一股足球“扫黑”风暴。周密部署、几经周折,公安机关查清了王鑫、杨旭涛等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个别场次足球比赛的事实,一批相关人员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随后,足球打假行动不断有新突破,尤可为、许宏涛等相继被依法逮捕。
国家青年队主教练宿茂臻说,这次司法介入大快人心,“衷心希望这是中国足球改变形象、良性发展的开始”。
今年颇受社会瞩目的重庆打黑行动让一位网友发出如此呐喊:“我要把户口迁到重庆去!”2009年下半年,山城重庆打出一连串打黑“组合拳”,重庆涉黑团伙遭到毁灭性打击,“黑老大”黎强、谢才萍等纷纷落网受审,背后的保护伞文强、彭长健等被揪了出来。这股“扫黑”风潮随之涌向全国。
黑社会、赌球、醉酒驾驶,在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这些社会顽疾已经深刻影响了百姓生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指出,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法制手段来解决本身就是法治进步的表现。这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的变化,整个社会在向着法制轨道前进,司法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习惯于主要依靠行政的力量来解决社会问题。
刘仁文说,我国目前处于发展阶段,如何健全法制面临着诸多挑战。他举例说,例如醉驾问题,一个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7年,但在强大民意的推动下,法院对个别案例的判决实现了由“交通肇事罪”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转变。这就需要在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严肃性的同时,又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发挥应有的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