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看“十二五”发展布局
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时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这一重要论断,指明我国将继续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切实走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意义深远的关键决策
进入新世纪,我国作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重大决策,并配合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这是我国在发展方式上迈出的意义深远的关键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航船一路高歌猛进。但无法回避的是,为实现这一发展,我国付出了很大的资源能源消耗。以“十五”末期为例,我国单位GDP能耗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倍。除资源能源的过量消耗外,粗放的发展方式还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在发展的关键阶段,党中央在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时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建议。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并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作为约束性的硬指标。
五年来,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有关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大节能环保领域投资力度。“十一五”期间仅中央财政就投入2000多亿元,支持兴建了一批重大的节能环保工程;
向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说“不”。“十一五”前四年,累计分别淘汰炼铁、炼钢、焦炭、水泥和造纸等落后产能2110万吨、1640万吨、1809万吨、7416万吨和150万吨;
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措施。制定修改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实行免税、减税政策,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示范;
积极进行试点探索。批准在湖北武汉城市圈和湖南长株潭城市群设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批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有利于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新路……
综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可以看出,力度空前的政策措施,让中国正在全力突破发展中的资源环境瓶颈,不断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