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修改后的个税法今起实施。湖北省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新个税法将惠及湖北省302万工薪层。按去年数据测算,湖北约有177万人不用再缴纳个税,占到总体数量的58.5%。
省地税局人士介绍,按照去年数据测算,新个税法实施后,湖北省全年约为工薪阶层减税30亿元,为个体工商户减税3亿元;若按今年上半年数据测算,全年约共减税40亿元。而湖北省2010年个人所得税总额约为80亿元,减税额度达到了约50%。
据悉,2010年武汉全市个人所得税总额达到51亿元,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达到109万人。武汉地税局人士介绍,从来源上来看,7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薪项目。
数据显示,2010年武汉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75.25元。湖北省统计局人士此前曾推算,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之后,预计九成以上的武汉工薪阶层无需缴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税法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等,均可在税前扣除。所以实际“免征额”会超过3500元。
市地税局人士提醒,是否按新税法收税取决于工资“实际取得”的时间。也即市民8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在9月1日发放,那么就可按新个税法缴纳个税;相反,纳税人若在9月1日前取得工资,将按原个税法缴纳个税。
■举例
张女士9月1日后发放的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为8000元。按新个税法扣税:扣除3500元免征额,应缴部分为4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缴纳个税345元。
湖北302万工薪族受惠新个税法
新个税法今日起实施
今天,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财政部此前介绍,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每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税的实际负担率在1%以下,6000元为2.42%,7000元为3.5%,7500元为3.93%。
目前,我国月工资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整个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新个税法实施后,意味着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比以前降低。
■举例
在排除“三险一金”后,王某的月工资为6000元,每月需缴个税475元,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需缴个税145元,每月少缴330元,全年少缴3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