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工资不宜与CPI直接硬性挂钩。这里直接硬性挂钩,是指物价涨多少,工资也至少相应涨多少。”
苏海南告诉记者,国际上也有一种让职工货币工资随物价指数浮动,并按价格指数自动调节的工资制度,称作“货币工资指数化”。工资指数化分为两个方面:全部指数化,即将所有人的收入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联系;部分指数化,即部分收入与物价联动。但学者以及官员对工资指数化政策争论不一,目前大多数国家都未采纳工资指数化的做法。有关理论研究和有关国家的实践基本表明,这种将工资与物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并不成功。
4.工资与CPI挂钩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通胀压力
就我国而言,工资不宜与CPI直接挂钩,完全跟着CPI的变化而变化,苏海南分析,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它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通货膨胀压力。通胀是由包括成本在内的各种宏观经济因素推动的,名义货币工资的上涨并不能改变宏观基本面因素,也不能决定实际工资的水平高低。居民将货币工资用于购买基本生活资料,以应对生活消费资料价格上涨;而生产者则会将工资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通过更高的价格转嫁给最终消费者,进而推动生活消费资料价格的继续上涨。国外一些实践说明,工资与CPI直接挂钩,会形成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工资虽然提高了,但物价涨得更快。一旦出现这种情形,工资较低劳动者的生活会受到更大影响。
其次,它容易在分配领域中引发新的问题。例如,CPI上涨幅度为6%,如果将工资与物价直接挂钩,让全体社会成员的收入都在现有的基础上增长6%,那么,不同收入群体会因为工资基数不同而获得不同的工资绝对额增长。由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间的工资收入不一样,不同人群受到物价变动影响的程度也不一样,如果简单地按照物价上涨比率提升工资,会形成新的收入分配问题,形成新的不公平。
再次,它不利于工资功能的全面发挥,会在一定程度上滋生劳动惰性。工资分配制度具有激励和保障功能。如果不将工资的提高建立在社会财富的增长、企业效益的增加、个人能力的提升、个人贡献度的提高等基础上,只建立在物价上涨的基础上,只注重工资的保障功能,不注重工资的激励功能,会影响工资制度本身调节劳动者积极性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