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从2013年1月起,贵州省将在2012年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全省平均不低于10%的增幅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据贵州省社会救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低保提标是贵州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目前正在进行提标前的准备工作。预计全省各地将于明年3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审核审批各项工作,于4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至3月份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
据了解,2011年4月起,贵州在此前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2%的增幅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一次提标;2012年1月份起,全省以县为单位,按不低于10%的增幅又一次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标。 2012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每月311元,农村低保平均年保障为1635元。
省社会救助局要求,各地要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满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要认真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则保、应退则退”。(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