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回应
与人社部门衔接出现瑕疵
4月22日,平南县教育部门对此回应称,历史原因造成部分老师多领财政工资,要求返还合理。
平南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平南县自2011年7月开始,进行首次岗位设置,接着进行竞聘上岗,通俗来讲,当时每个老师在自己的学校内都有自己对应的技术岗位,且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改革,“即是老师调动后不能带走技术岗位,新的技术岗位需到新的单位进行重新竞聘上岗”。
该负责人表示,首次岗位设置后,由于是新生事物,政策配套跟不上等多方面原因,老师们进行调动时,人社部门一些政策性文件没有落实到教育部门,导致老师们到新单位后,工资关系及合同问题都没办法理顺,从而引发目前的一系列问题,“当时我们也预判到日后会有各种问题出现,所以在2014年期间,我们几乎暂停老师的调动申请,待关系理顺后再批复”。
该负责人坦言,在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将岗位设置的关系理顺后,部分调动的老师调入的学校确认没有对应岗位,需要“高职低聘”,并要返还调入后多领的岗位工资,造成部分老师不理解,甚至怀疑教育部门在此次工作中存在违法乱纪等现象,“由于岗位设置政策性强,部分老师不理解甚至理解有偏差,造成目前这些误会”。
4月27日,南国法援律师单化军表示,教育部门要求老师们退还多领财政资金要求合理。
单化军说,虽然这部分老师多领了数额不等的财政资金,是由于当地教育部门及人社部门在工作衔接上出现瑕疵导致的,但不能成为不归还的理由,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好比银行因操作失误,多给了个人一大笔钱,个人亦不能藉此据为己有,这属于不正当得利”。
目前,记者获悉,平南县委县政府已经高度重视这件事,与此同时,教育部门也向县里打报告,申请减免这部分调动时不及时确定岗位和转移工资关系而造成多领取的部分工资,但具体方案还需进一步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