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提出质疑
后发的文能否管先前的事
4月19日、21日,记者先后与部分遭遇降级倒扣工资的老师联系,他们均认为教育部门此举不合理。
老师江活强表示,此次事件,缘起教育部门各单位对首次竞岗工作进行3年来的空缺岗位进行竞聘,并印发了平教发【2014】93号文。
江活强说,他们之所以认为教育部门此举不合理,是因为教育部门要求2012年6月前调动的教师,到调入学校在没有对应岗位、本级没有空岗时,可以在该级岗外聘用,2012年9月后调动的教师,到调入学校在没有对应岗位、本级没有空岗时必须降级聘用,“2014年印发的文件,怎么能去管前几年的事呢?”
在交谈中,部分老师还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老师正式调动到新的用人单位后,该用人单位要尽快跟老师签合同,但他们这批被降级倒扣工资的老师,却一直没能跟新学校签订合同,工资还是原有学校发放。他们还强调,不签订合同,工资关系无法到新单位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就是,新单位根本没办法确定内部是否有符合自己的技术岗位,“要是当时知道调动的学校没有符合自己的技术岗位,那我们肯定不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