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4: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生态规划和示范创建稳步开展。到2010年,全区14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已完成生态市、生态县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以及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目前,已有1个市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22个县(区)、2个乡镇和1个村分别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命名;20个村、13个镇通过国家级生态村、生态乡镇初审;25所学校、12个社区分别获国家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命名表彰。
自然生态保护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我区出台并实施了广西生态功能区划,在17个市县开展了对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启动了12个县的石漠化治理工程,建立了凌云洞穴鱼类等6个珍稀濒危物种及水源涵养保护区,金钟山黑颈长尾雉、雅长兰科植物等5个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花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通过国家的评审。目前,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45.89万公顷,初步建成了分布及类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作为国家生物多样性评价首批3个试点省之一,完成了生物多样性评价试点工作。
成就5:执法为民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5年来,进行了多个环保专项行动,对1876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违法排污企业处罚1694多万元;挂牌督办1123个突出环境问题,大部分案件得到了较好解决;排查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963个,依法取缔关闭违法建设项目30个、违法排污企业18家,关停新扩建项目60个,清理装卸垃圾和油类码头3个;排查重点流域酒精、制糖、淀粉、涉砷行业企业1116家,责令209家违法企业立即整改;对745个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关闭取缔了141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违法排污的小造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