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2: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5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全区环境质量不但没有下降,反而稳中有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城市从2006年的78.6%提升到2010年的92.9%,城市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98.8%,是“十五”时期的最好水平;地表水整体水质优良,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由2006年的86.2%提高到2010年的96.9%,满足水环境功能目标的比例由2006年的89.2%提高到2010年96.9%,重点流域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与贵州、广东、湖南三省交界的8个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为100%,南宁市邕江水质达到了20年来最好水平。近岸海域水质稳定,总体保持良好,一、二类水质比例由2006年的70.8%提高到2010年的83.3%。城市声环境质量良好,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桂林、北海、南宁、柳州等4个环保重点城市在全国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中位居全国前列。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
成就3:加快项目环评审批 服务经济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兑现环评“七项承诺”,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提前介入、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简化程序、下放权限、开辟绿色通道、汇报沟通和项目现场对接等办法和措施,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十一五”以来,广西获国家环保部审批的重大项目54个,自治区环保审批的项目1640个,市级环保局审批项目23308个。通过努力,自治区一批重大项目如云桂铁路、贵广铁路等26条铁路,岑溪至水汶、百色至靖西等134条重点公路,防城港核电、岩滩水电站二期、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等一大批工程已开工建设。防城港核电厂、钦州林浆纸一体化、钦州中石化千万吨炼油工程等重大项目先后落户北部湾,为当地发展提供强大的发展动力。配合国家完成北部湾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积极推进高速公路网、港口、钢铁、铝工业、非粮燃料乙醇、林浆纸等专项和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环评,促进了广西经济发展。
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超能耗指标或未取得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受理、不备案、不核准、不审批。5年来,全区不同意审批的项目1218个,其中不同意试生产项目97个,责令限期整改项目730个,立案查处项目6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