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向法国移交走私被盗车辆 池兆恩摄 |
对车牌“HZ 109A”的核查给事情带来了转机。为进一步了解该车来源,广州海关缉私局报请海关总署缉私局,通过海关国际执法合作渠道调取境外车牌资料,终于发现涉案劳斯莱斯小轿车的踪迹,该车于2011年9月1日,也就是在到达了中国大陆快3个月的时候,在法国被记录在物件通缉的名单上,原来是属于被盗车辆。该车是德国签发的牌照,在法国被盗后被人装入货柜运往中国并企图通过伪报品名走私入境,在国内销赃,但因为海关监管严密,走私分子不敢前来办理转关手续。
海关总署再次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渠道联系法国方面,将查获该被盗车辆相关情况通报法方,请其核查车主情况。法方根据中方提供的车辆的型号、照片、货运渠道的信息等,结合物件通缉名单的资料,寻找到了被盗车辆的车主。应车主的请求,法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互助的协定》向中国政府中央主管机关司法部提出返还被盗车辆请求。经中国司法部审查,法方请求符合《协定》和国内法律要求,请中国海关协助予以返还。
中法两国海关执法合作密切
自2003年法国海关在华派驻海关专员以来,中法海关在执法领域联系紧密,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开展情报交换、案件协查和能力建设合作。2004年12月8日,海关总署与欧盟海关事务总司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共同体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为中法两国海关的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自此,中法海关执法合作更上一层楼,由于双方执法权限相近、互有需求,在打击红酒、纺织品、香烟、牛皮走私领域互相提供协助,为各自侦查办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记者 李文芳 通讯员 林俊良 郑志鹏 池兆恩/摄)